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天津工业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4年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引导积极分子进一步强化党性认识,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修养,端正入党动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4年以来未接受系统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包含学生和教工)
二、培训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三、培训内容
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党的纪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
四、有关要求
1.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要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做好贯彻落实,并于4月10日前将培训方案(附件1)报党校备案,培训结束后将培训工作总结(附件2)以及学员合格名册(附件3)报送至党校。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石磊网络办公邮箱,纸质版加盖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印章,报送至党校办公室(行政中心532)。
2.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两天(或不少于16个学时),实现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全覆盖,主要依托集中学习和党课教育的形式,同时围绕巩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开展相关的交流研讨。
3.注重培训过程中特色做法和经验的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
党委组织部
党校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