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轮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30文章来源:党校浏览:10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校的首要政治任务,根据相关要求,拟对全体党员开展轮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轮训时间

2022121日至1220

二、轮训对象

全体师生党员

三、主要内容

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

四、形式

1.轮训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党校组织实施,主要依托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共同落实,确保党员全覆盖。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指导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面向支部全体党员开展轮训,其中须涵盖辅导讲座(可依托各级党组织书记、领导干部讲党课)、自学、交流研讨等形式,要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相结合,要充分运用共产党员网学习强国天津党建先锋网等党员干部熟悉熟知的载体,开展富有吸引力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

五、相关要求

1.参加轮训的师生党员要按照基层党组织要求按时出勤,不得无故缺勤或迟到早退。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履行请假手续并及时进行补课,要准备好学习资料,安排好自学、交流研讨,要遵守防控工作要求,做好防措施;

2.轮训工作计划(附件1)以支部为单位填写,并由各基层党委做好归档工作;

3.轮训工作总结1000字左右(附件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1224日前电子版发送王宝晴老师网络办公邮箱、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至党校(艺缘活动中心217)。

 

附件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轮训工作计划.docx

附件2: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轮训工作总结.docx

 

 

                党委组织部

党校

                     20221130